營業人接受政府補助款:要不要開發票?

稅務公告 03 Sep, 20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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永安聯合會計師事務所|專題

營業人接受政府補助款:要不要開發票?

更新:2025-09-03|作者:劉俊毅會計師

重點先看

  • 對價 ⇒ 要開發票、要報營業稅非對價 ⇒ 免開發票、非營業稅課稅範圍
  • 非對價 ≠ 免認所得:所得稅仍需認列其他收入;資產性補助可依耐用年限認列收入。
  • 若補助款直接補貼某筆交易價金(價差補貼),通常仍屬對價的一部分。

三步檢核(快速判斷)

  1. 看契約:是否需交付成果或勞務?成果/權利是否歸政府
  2. 決定發票/營業稅:有對價 → 開發票+課徵營業稅;無對價 → 免開發票
  3. 所得稅:營運補助多會在取得年度認列;資產性補助得分年認列;遇特別法免稅則依其規定。

常見情境

  • 委託研究,成果歸政府 → 有對價:開發票、計入銷售額;所得稅列收入。
  • 研發補助,成果歸企業 → 無對價:免開發票;所得稅仍認列(無特別免稅時)。
  • 設備/擴產補助(資產性) → 通常無對價;所得稅可分年並與折舊配比。
  • 虧損補貼(例:偏遠運輸) → 屬非對價:不在營業稅課稅範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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免責聲明:本文為一般性資訊,僅供參考;個案仍須就事實、交易結構與適用法規另行評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