數位製造管理加值計畫-碳盤查應用服務

稅務公告 07 Dec, 20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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計畫目的  

1因應全球淨零減碳趨勢,依據《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作業指引》,作為金屬產業中小企業碳盤查作業之參考。

2透過企業全面碳盤查,瞭解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情況。  

3成立低碳推動工作圈,並辦理企業員工碳盤查專業技能傳承,提升企業永續推動淨零減碳能量。


預期效益

1進行組織碳盤查確認排碳情況,降低生產減碳。  

2成立低碳推動工作圈,規劃企業淨零減碳作法。  

3規劃碳盤查技能傳承課程,培養專業減碳人才。

 直接排放
間接排放

固定燃料燃燒源
(發電設備、加熱設備、瓦斯爐使用等)

製程排放源
(二氧化碳焊接、以滲碳方式金屬表面處理)

移動燃燒源
(非租賃公務車/接駁車使用之燃料費)

逸散排放源
(空調冷媒、消防滅火器之含氟氣體等…)

    • 能源間接排放:外購電力/蒸氣
    • 其他間接排放:

上游  (上游購買資本物品、燃料/能源相關活動、營運產生之廢棄物、上游租賃資產、購買產品或服務、上游運輸配送、商務旅行、員工通勤等)

下游  (下游租賃資產、使用銷售產品、銷售加工產品、投資、下游運輸配送、銷售產品廢棄處理、特許事業/加盟等)

執行單位申請資格:

申請資格  

1教育部合法立案登記 

2具有碳盤查能量之國內公私立大學校院  

申請方式 

1由執行單位(大學校院)依據合作單位(企業)需求提出申請,每案由1家執行單位結合1家合作單位進行申請

2執行單位同一計畫主持人最多以通過3案為限 

3合作單位同一年度參與本計畫以1案為限

執行經費  

1每案經費上限30萬(含稅)  

2最終核定金額及案數依審查會議決議 


執行期間 

1執行期間:112/3/15~112/10/15,期程共7個月  

2盤查期間:完整的111全年度 

合作單位申請資格:

申請資格  

1中華民國境內依法辦理公司登記商業登記,且具有工廠登記證明文件之國內製造業者

2不含陸資投資成分

3公司或其負責人均非銀行拒絕往來戶,近3年內無欠繳應納稅捐情事

4非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公告之拒絕往來廠商 

申請方式 

金屬產業領域為優先

2包括鋼鐵、水五金、手工具、模具、扣件、表面處理、鑄造、金屬加工裁剪等產業

申請及審查作業流程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