何謂暫繳?
Q:何謂暫繳?
A:暫繳=營所稅暫繳申報=預繳部分營所稅。
Q:申報期間?
A:每年9月1日至9月30日。
Q:為什麼需要暫繳?
A:年度申報結算時,一次繳納營所稅恐造成金流壓力,致週轉不靈的情況,故預先繳納部份稅額。
計算方式?
依申報方式分2種計算:
⑴ 預估申報:
以上年度結算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應納稅額之1/2為暫繳稅額
→用過去資料預估,適合營業規模無顯著變動之公司。
⑵ 試算申報:
以當年度前6個月之營業收入總額,試算其營利事業所得税額。
條件1:公司組織之營利事業、合作社、醫療社團法人
條件2:會計帳冊簿據完備,使用藍色申報書或經會計師查核簽證
條件3:如期辦理暫繳申報
→以實際營運狀況計算,適合今年營業規模縮減之公司。
每個人都要辦理?
不一定,以下兩種情況免辦理:
⑴ 免辦理暫繳:
⒈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,應由營業代理人或給付人扣繳者。
⒉獨資、合夥組織之營利事業及經核定之小規模營利事業。
⒊依所得稅法或其他有關法律規定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者。
⒋其他經財政部核定之營利事業。
⑵ 申請免暫繳:
⒈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提供紓困措施
⒉因疫情影響致短期間內營業收入驟減
逾期申報?
• 逾期申報:
⒈逾開徵限繳日未繳納者,每逾3日按滯納之金額加徵1%滯納金。
⒉逾三十日仍未繳納者,除由稽徵機關移送強制執行外,營利事業者得停止其營業至納稅義務人繳納之日止。
• 逾期報繳案件不得採試算申報,僅適用「上年度結算應納稅額之1/2 」
資料來源:財政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