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所得稅】資本支出&費用支出認定標準

稅務公告 26 Apr, 20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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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業用於修繕設備、廠房等固定資產的支出,有兩種認列方式,分別為資本支出與費用支出。

一、資本支出:增加資產效能或價值,需列為資本支出,應與原有資產殘值合併,重新計算耐用年限及每年折舊費用:

    1. 預計耐用年限超過2年,且支出金額在新台幣8萬元以上。  
    2. 預計耐用年限超過2年,單項支出金額低於8萬元,但整批購買總金額高於8萬元。
    3. 預計耐用年限在1年以上,且金額超過2萬的非消耗品
    4. 預計耐用年限在1年以上,金額不到2萬,但是由公司指定的設備用品(Ex. PC週邊用品)

二、費用支出:一般來說,用於日常保養、定期修繕等為了維持資產正常使用的支出,可作為費用列支:  

    1. 預計耐用年限不超過2年,且支出金額在新台幣8萬元以下
    2. 預計耐用年限1年以下,且作為消耗品或商品零件

資料來源: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 (§77) (§86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