企業用於修繕設備、廠房等固定資產的支出,有兩種認列方式,分別為資本支出與費用支出。
一、資本支出:增加資產效能或價值,需列為資本支出,應與原有資產殘值合併,重新計算耐用年限及每年折舊費用:
二、費用支出:一般來說,用於日常保養、定期修繕等為了維持資產正常使用的支出,可作為費用列支:
資料來源: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 (§77) (§86)